先看重點
- 健保署的「免除所有部分負擔者」頁面,把3歲以下兒童列在「其他單位補助部分負擔者」,補助單位是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不是國民健康署。
- 衛福部兒少福利頁面的說明是:3歲以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兒童,就醫時「自動減免」門診(住院)部分負擔費用,金額依健保署規定。孩子有投保健保、帶健保卡就醫,不必另外申請。
- 減免的是健保部分負擔。掛號屬於健保法第51條列出的不給付項目,金額是各院所自己訂的,帶小小孩看診時仍可能要付。
- 部分縣市另有自己的兒童醫療補助,年齡範圍、資格與補助項目各不相同,例如臺北市以設籍本市未滿6歲兒童為主要對象,要向戶籍地衛生單位查詢與申請。
這筆補助是誰出錢?
依健保法第43條,保險對象看門診或急診,原則上要自行負擔一部分費用;診所的門診基本部分負擔,依健保署收費表是50元,有開藥時另依藥費級距計收藥品部分負擔。
3歲以下兒童這一筆,不是健保法本身免除的。健保署把免部分負擔的對象分成兩類:一類是法定或公告免除,例如重大傷病、分娩、山地離島就醫;另一類是由其他單位補助,3歲以下兒童就在這一類,旁邊註明補助單位是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也就是說,孩子在櫃檯少付的那一筆,來源是社家署,不是健保署自己吸收。
2023年(民國112年)7月健保調整門診藥品與急診部分負擔時,衛福部公告也特別寫明,原本由其他單位補助的三歲以下兒童等對象「不受影響」。
要不要申請?帶什麼去
依衛福部兒少福利頁面的文字,這項補助是就醫時自動減免,頁面沒有列出另外的申請程序。實際就醫時要準備的是:
- 孩子的健保卡。
- 掛號費:院所自訂,金額各家不同,可先看診所掛號費怎麼算。
- 自費項目:健保不給付的自費疫苗、自費檢驗等,不屬於部分負擔,不會因為這項補助而免費。
如果櫃檯仍向孩子收取部分負擔,可以當場請院所確認;部分負擔的基本觀念見健保部分負擔是什麼。
「3歲以下」怎麼算?
健保署與衛福部的頁面寫的都是「3歲以下」,沒有另外說明滿3歲當天以後的哪一次就醫開始恢復收取。孩子快滿3歲時,對於某次就醫是否還適用,可以直接問院所,或撥健保署諮詢專線0800-030-598(手機改撥02-4128-678)。過了適用年齡之後,就回到一般民眾的部分負擔規定,除非孩子另有重大傷病等免除身分,或戶籍地縣市還有延伸的補助。
縣市延伸補助:以臺北市為例
部分直轄市、縣(市)會在中央的補助之外,自己編預算補助兒童就醫費用。以下是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兒童醫療補助」頁面(資料更新民國115年9月30日)的整理,其他縣市請以各自衛生局公告為準。
臺北市把補助對象分成三類:
- 第1類:設籍臺北市未滿6歲的兒童,且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連續滿10個月。
- 第2類:設籍臺北市未滿6歲,且具社會局核定低收入戶身分,或經社會局核定的特殊個案、特殊境遇家庭兒童;設籍未滿12歲且為衛福部公告罕見疾病患者,或領有健保重大傷病證明者;設籍未滿2歲、在健保特約醫院出生或治療的極低體重兒童(出生體重小於等於1,500克)。
- 第3類:設籍臺北市未滿6歲,戶籍登記為同一父親或母親所從出,依出生年月日排序為第三位以上的子女。
申請管道:第1、2類可以透過網路或紙本,向臺北市12區健康服務中心提出;第3類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各類別補助哪些項目與內容,頁面另有表格與宣導單張,申請前請看清楚自己這一類的範圍。
退費的時限也要留意。頁面寫明,就醫時沒有及時主動告知補助資格的人,應在就醫日起7日內(不含例假日),帶健保卡與醫療費用收據回原院所辦理退費;沒在期限內辦理的,可以在就醫一年內備妥證明文件,到臺北市12區健康服務中心或衛生局申請,逾期不受理。
不住臺北市的家庭,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衛生局或衛生所詢問有沒有類似的兒童醫療補助、適用年齡到幾歲、要不要先申請補助證。
同一頁面上的其他兒少醫療相關補助
衛福部兒少福利頁面在3歲以下兒童醫療補助旁,還列了兩項和就醫費用有關的措施:
- 中低收入戶未滿18歲兒童及少年的全民健保保險費補助。
- 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對象包括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兒少、發展遲緩兒童等經縣(市)主管機關評估有必要的兒少,項目例如協助繳納健保欠費、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訓練及評估費、住院期間應自行負擔的住院費用及看護費。
這兩項都需要縣(市)主管機關認定,和3歲以下的自動減免不同,請洽戶籍地社會局(處)。
和兒童健檢的費用不是同一件事
兒童預防保健(俗稱兒童健檢)是國民健康署的公費服務。國健署在「兒童免費健康檢查」頁面標註,這筆錢出自國健署自己的預算,「非由健保支應」。所以3歲以下就醫的部分負擔減免,和兒童健檢的公費補助,是兩條不同的預算,不要混在一起看。
孩子生病時要先看診所還是直接去急診,站內另有小孩發燒什麼時候要看醫生可參考;本文只談費用規定。
常見問題
3歲以下看診所完全免費嗎?
不是。依官方頁面,自動減免的是門診(住院)部分負擔。掛號費由院所自訂,健保不給付;自費項目另計。
需要先去辦補助證嗎?
中央這項補助是就醫時自動減免,官方頁面沒有列申請程序。縣市自辦的補助則不一定,例如臺北市第1、2類要向健康服務中心申請,第3類要到戶政事務所辦理。
去醫院看急診也有減免嗎?
衛福部頁面寫的是「門診(住院)部分負擔」,健保署則把3歲以下兒童列在「免除所有部分負擔者」頁面中。急診的實際收費,請以就醫院所與健保署的說明為準。
在外縣市就醫,縣市補助還能用嗎?
縣市補助通常以設籍為條件,但能在哪些院所使用、要不要事後申請退費,各縣市規定不同。臺北市的頁面附有兒童醫療補助特約院所名單,其他縣市請洽戶籍地衛生局。
資料來源與查證日期
- 健保署「免除所有部分負擔者」(更新日期民國113年1月30日)、「門、急診部分負擔」(更新日期民國114年4月22日)。
- 衛福部「兒少福利」頁面(資料來源社會及家庭署,更新時間民國115年7月30日)。
- 衛福部〈112年7月1日正式實施健保部分負擔調整方案〉(民國112年6月21日)。
-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3條、第51條(全國法規資料庫,最新修正日期民國112年6月28日)。
- 國民健康署「兒童免費健康檢查」頁面。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兒童醫療補助」頁面(資料更新民國115年9月30日)。
- 查證日期:2026年10月10日。補助對象與金額以中央及各縣市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