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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卡遺失或毀損怎麼補發、換發?工本費與免收費情形整理

依全國法規資料庫的健保卡製發管理辦法與保險憑證收費標準,整理健保卡遺失、毀損、換發與補發的申請依據、工本費200元與免收情形、應備文件。查證日2026-10-10。

先看重點

哪些情形要申請換發或補發

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寫得很直接:健保卡毀損、遺失、變更相片或身分資料的情形,應向保險人申請換發、補發。所以不管是卡片壞了、找不到了,還是想更新相片或身分資料,都是同一條規定下的申請,差別在後面的工本費要不要繳。

同一條也提到,保險對象可以透過行動健保身分識別機制,向保險人申請加發電子形式的虛擬卡,只能在保險人同意的就醫情形使用。虛擬卡是「加發」,不是取代實體卡;依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申請虛擬卡免收費用。

工本費是多少?哪些情形免收

這一題有兩層法源。健保法第16條第2項授權保險人對換發及補發酌收工本費;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說明申請健保卡時,應依規定繳交工本費;金額則寫在《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收費標準》第2條:每張新臺幣200元。

同樣的兩份規定,列出免收費用的情形:

收費標準的條文強調「非人為造成」。條文沒有進一步說明由誰、依什麼標準認定是不是人為損壞,這部分官方未說明,本文不代為臆測,個別卡片的認定請由健保署判斷。

申請時要準備什麼

依管理辦法第4條,申請製發、換發或補發健保卡,應檢附身分證明文件,以及足資辨識為本人相貌的相片,供保險人或代收機關查驗核對。身分證明文件可以是下列其中一種:

相片部分,條文列出三種得免繳的情形:同意使用保險人建檔日起二年內、足以辨識本人相貌的檔存相片;同意使用跨機關查調、足以辨識本人相貌的檔存相片;新生嬰兒或有難以提供相片的特殊情形,經保險人許可得申請無相片健保卡。

經由網際網路提出申請時,條文要求使用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的個人憑證、單位憑證,或具有身分查驗功能的載具,登入申辦健保卡的入口網站。

遺失了,可以用手機申請嗎

衛生福利部在2021年4月29日(民國110年)發布的新聞稿中,轉述健保署南區業務組的說明:確定健保卡遺失時,可以下載「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App,從「健保櫃檯」提出申請,健保署會同步註銷遺失的舊卡;當時說明約2至3個工作天,新卡會郵寄到家。這個App的其他功能,可以看健保快易通App能做什麼。同一則新聞稿也提到,健保署接獲遺失的健保卡時,會電話通知當事人。

這是特定日期的新聞稿,不是現行的作業規定。實際的申請入口、郵寄天數與應備資料,可能已經調整,請以申請當下健保署的公告與App畫面為準。另外,換卡期間要怎麼就醫,本文沒有查到可以逐字引用的官方現行文字,所以不寫,請直接詢問健保署專線。單純看診當天忘了帶卡的情形,站內另有忘記帶健保卡怎麼辦可參考。

換新卡之後要注意什麼

常見問題

健保卡遺失補發一定要繳200元嗎?

依收費標準第2條,申請健保卡的收費是每張新臺幣200元,但申請首張健保卡,以及非人為造成的卡片損壞或資料印製錯誤,條文規定免收。遺失沒有列在免收情形裡。實際繳費方式請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卡片自然磨損讀不出來,要付工本費嗎?

條文的免收情形是「非人為造成」的彎折、刮壓裂痕、凹凸變形、晶片脫落、變色或磨損,致無法使用。是否屬於這一類,條文沒有交代認定細節,官方未說明的部分本文不代為臆測,請洽健保署確認。

補發的新卡拿到後,舊卡找到了還能用嗎?

不能。管理辦法第14條規定,取得換領的新卡時,原健保卡即予註銷,不得再行使用。

虛擬健保卡可以取代實體卡嗎?

管理辦法第3條第4項寫的是「加發」電子形式的虛擬卡,並限於保險人同意的就醫情形使用,所以不是取代實體卡的規定。哪些院所、哪些情形可以使用虛擬卡,請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小孩或新生兒的健保卡怎麼辦?

管理辦法第4條對新生嬰兒或有難以提供相片的特殊情形,設有經保險人許可得申請無相片健保卡的規定;十四歲以下未申領國民身分證者,身分證明文件可以用戶口名簿。其他細節請洽健保署。

外籍人士或持居留證的人,也適用同一套規定嗎?

管理辦法第4條第3項列出的身分證明文件,包含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規定的居留證明文件。是否具有投保資格、能否申請健保卡,要看個人的投保身分,本文不做個案判斷,請洽健保署。

資料來源與查證日期

本文只整理制度規定,不提供個案判斷;各項收費與流程以健保署最新公告為準。

更新:2026-10-10 · 審閱狀態:ai_fresh_review_pas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