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重點
- 「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常簡稱家醫計畫)是健保署從2003年3月10日開始推動的計畫,目前版本是2026年6月26日(民國115年)公告修正的內容。
- 計畫的單位不是單一診所,而是「社區醫療群」:同一地區幾家西醫診所組成一群,再和1至2家特約醫院合作,提供24小時諮詢專線與轉診合作。
- 會員有兩種來源:健保署依前一年的基層門診就醫資料,把較需要照護的人指定給醫療群;或由醫療群醫師在名額內自行收案。
- 健保署104年1月版的會員通知函範本寫明,會員不需額外支出相關費用;實際以所屬醫療群寄來的會員通知為準。
- 想知道常去的診所有沒有參加,可以看診所有沒有貼家庭醫師娃娃標誌,或用健保署的「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院所查詢」。
社區醫療群是怎麼組成的
依115年計畫公告,社區醫療群的組成方式有幾項基本條件:
- 家數:以同一地區5家以上特約西醫診所為單位;或由有5位以上專任醫師的聯合診所,再結合同地區3家以上特約診所組成。
- 專科:群內一半以上診所專任醫師要具內科、外科、婦產科、小兒科或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資格,或五分之一以上具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資格。
- 範圍:以同一鄉(鎮、市、區)的生活圈為原則,由健保署分區業務組依實際情形認定。
- 合作醫院:要和1至2家特約醫院合作(地區醫院家數不限),建立轉診與合作機制,並開設共同照護門診。
- 其他合作單位:可以和社區藥局、物理治療所、檢驗所合作,讓用藥、檢驗檢查能在社區就近處理;群內沒有復健科、眼科、精神科時,也可以找提供這些服務的診所合作。
診所位在主管機關公告的次醫療區域,而該區前一年沒有診所參加、或只有1個醫療群時,可以由2家以上診所結合特約醫院,向健保署分區業務組申請成立,不受上面的家數與專科別限制。
會員能得到什麼服務
24小時諮詢專線
計畫要求醫療群共同提供24小時諮詢專線,服務項目有三項:提供健康照護建議、提供就醫地點並協助聯繫就醫、緊急狀況時轉介給收案醫師。專線不得設在醫院急診室,要由醫事人員接聽。
專線號碼會寫在醫療群寄給會員的通知裡。計畫規定通知內容要包含計畫內容、會員權益義務、24小時諮詢專線,以及該醫療群所有參與診所與合作醫院名單;通知可以用書面函、簡訊、電子郵件或即時通訊軟體寄送。
轉診與合作醫院
醫療群與合作醫院之間要訂合作內容,至少包含:
- 雙向轉診流程:安排轉診、追蹤轉到醫院後的治療結果、轉回診所後的追蹤,以及診所之間的平行轉診。
- 共同照護機制:例如合作醫院把病情穩定的慢性病人轉回醫療群照護。
- 慢性病人用藥一致。
計畫也寫明,醫療群與合作醫院應提供會員跨院際合作加值服務,例舉的有就醫、檢查快速通道與掛號優先;各醫療群實際提供哪些,以醫療群的會員通知為準。轉診時仍依健保轉診辦法開立轉診單,轉診單怎麼用見轉診制度怎麼走。
平常的健康管理
計畫鼓勵醫療群用電話、即時通訊軟體、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供諮詢,並主動電訪;也鼓勵會員下載健保署的「健康存摺」,在上面填寫醫療群滿意度調查。
誰會被收為會員
健保署指定(派案)
健保署從前一年西醫基層門診資料中,挑出「較需照護」的民眾,交給這些人最常就醫、且有參加計畫的診所。條件分兩類,其中只有部分項目要求是連續兩年在相同診所就醫的忠誠病人:
- 慢性病個案:屬健保慢性病範圍、在西醫基層就醫4次以上且平均用藥7天以上(或慢性病給藥超過60天),依醫療費用選最高90%,且須連續兩年在相同診所就醫;另外還有65歲以上多重慢性病病人,以及參加糖尿病、初期慢性腎臟病、氣喘、B型與C型肝炎、慢性阻塞性肺病等照護方案的個案,這兩種條文沒有列連續兩年同診所的條件。
- 非慢性病個案:須連續兩年在相同診所就醫,包括醫療費用最高30%的病人、醫療費用最高60%的3至5歲兒童,以及一年在基層診所門診就醫50次以上的人。
產檢、小兒健檢、流感注射這類代辦案件、外傷,以及前一年已被「地區醫院全人全社區照護計畫」收案的人,不列入名單。
醫師自行收案
參加計畫的醫師可以在名額內自行收案:每名醫師上限200名、每家診所上限1,200名;上年度評核指標90分以上的醫療群,每名醫師上限300名、每家診所上限1,800名。計畫寫明,以指定會員的家庭成員和該醫師的忠誠病人優先。
所以一般民眾沒有「自己去報名」的窗口。想加入,實際做法是先確認常去的診所有沒有參加,再直接問醫師能不能收案;名額有限,不一定每個人都能被收。
怎麼查自己的診所有沒有參加
- 看標誌:健保署會員專區說明,參與計畫的診所會在診所張貼家庭醫師娃娃標誌;計畫也規定參與診所要在明顯處張貼識別標幟,以及醫療群所有參與診所與合作醫院名單。
- 用健保署查詢:「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院所查詢」可以用縣市、鄉鎮市、社區醫療群名稱或代號、醫事機構名稱或代號、合作醫院名稱或代號來查。
- 用特約院所查詢:「健保特約醫事機構查詢」的「已加入計畫」選單裡,可以選「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篩出院所,查詢頁用法見健保特約診所怎麼查。
如果正考慮換一家固定看的診所,可以把有沒有參加家醫計畫當成比較條件之一,換診所要注意的事見想換診所怎麼辦。
不想被收案、或醫師離職了怎麼辦
健保署115年問答集說明,個案不同意收案時,醫療群要把名單提供給健保署分區業務組結案;健保署自2023年(民國112年)起,也開放會員在健康存摺填寫家醫計畫同意書。
收案醫師離職時,原診所可以申請由符合資格的醫師承接會員;如果承接的不是原本就在該診所參加計畫的醫師,醫療群要主動告知會員主要照護醫師更換,會員不同意就不承接。
常見問題
加入家醫計畫要多付錢嗎?
健保署104年1月版的會員通知函範本寫的是「您不需額外支出相關費用」,就能得到更完整的醫療服務。這是範本文字,實際以所屬醫療群寄來的會員通知為準。
有了家庭醫師,還能去別家診所或醫院看病嗎?
計畫本身寫明,民眾就醫自由是全民健保的特色,所以家醫計畫是以「最常就醫的診所」為收案基礎,並沒有限制只能在收案診所看診。要去醫院時,經診所轉診與自行前往的部分負擔不同,差異見診所和醫院怎麼選。
24小時專線可以取代急診嗎?
不行。計畫列出的專線功能是健康建議、協助找就醫地點,以及緊急時轉介收案醫師;情況危急時,請直接到急診就醫。
資料來源與查證日期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115年6月26日健保醫字第1150112544號公告修正)。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5年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問答集〉(115年7月31日更新)。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家庭醫師整合照護計畫「會員專區」「醫療院所專區:如何加入」頁面,以及「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會員通知函範本(104年1月更新)。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院所查詢」「健保特約醫事機構查詢」。
- 查證日期:2026年10月10日。計畫內容每年公告修正,以健保署最新公告為準。